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王龙律师代理的房屋征收决定一案
关键词
房屋征收决定
2018年9月14日 星期五 09:00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十三法庭
原告:秦某等3人
被告:临县人民政府
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王龙(电话:18518547031)
案由:房屋征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