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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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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当庭允诺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承办律师: 毕文强 已被浏览1791次更新时间:2018-09-21

2014年2月24日,由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强代理的“吴女士等8户诉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2013)宁行初字第103号行政裁定书,以原告已经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撤回起诉为由,裁定准予当事人撤诉。


本案原告曾向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其书面公开《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吴XX等8人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拒绝公开以上信息。在庭审中,毕文强律师据理力争,针对被告的不作为行为的违法性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击,最终,被告当庭承诺会依照当事人申请公开以上信息。当事人也表示继续诉讼已无必要,向法庭申请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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