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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案胜诉后,司法部已着重关注!
已被浏览4076次 作者:陈伯文 更新时间: 2018/10/17
关键词 违法强拆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的《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实地采访了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拆迁数十载而未搬迁完毕的宁官村改造项目(下称“乐城项目”)。


为了新沈辽路拓宽改造,彻底改善宁官村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铁西区规划,决定对宁官村进行分期改造——即乐城项目。2008年1月6日,铁西区政府发布了征收土地拆迁公告之后已过去10年半时间,全村330户村民,至今还有54户居民没搬迁,约280户居民无法回迁。究竟为何导致前述情形?


违法强拆案胜诉后,司法部已着重关注!


2014年8月31日上午,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办事处组织一班人马,对尚未搬迁的其中8户居民实施强拆,实施强拆的这班人马,统一着装,穿防弹衣,戴口罩,拉上警戒线,对被拆房屋实施“戒严”,数人一起把户主妻子强行抬进车内拉走,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了强拆。政府违法强拆之后,包括这位打官司的居民在内的宁官村共54户居民,因为一直没有和政府协商一致,至今也没有搬迁。违法强拆事件之后,乐城项目的施工与建设被全面停止。8户被强拆的居民中,只有一户将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2015年4月15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强拆违法。


这一户将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的村民正是委托的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入此案(裁判文书索引《曹福伟与沈阳市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办事处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审行政判决书》)。


盛廷拆迁律师据理力争并提出: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为公共事业的需要,组织实施征收大青街道宁官村24.079公顷宅基地,作为铁西区建设用地,能够有效改善宁官村村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其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应予以肯定。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如果有关部门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除,不论其出发点如何,都应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拆迁的相关程序来进行。沈阳市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办事处不是合法的房屋征收部门,没有法定的房屋征收职权,其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属于超越法定职权。另沈阳市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对原告位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沈阳市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办事处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而将原告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亦属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确认被告沈阳市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原告曹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要求。该户村民在种种压力之下鼓足勇气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介入该案,盛廷律师就会秉承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顶住压力交付给令当事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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