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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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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房屋凌晨被拆除,社区管委会竟说是“误拆”?
已被浏览1988次 作者:刘舫汝 更新时间: 2018/05/23
关键词 拆迁公司 强拆

在拆迁过程中,强拆无疑是最让被拆迁人头疼的情况了,而比强拆更麻烦的则是所谓的“误拆”。


家住合肥市经开区某村的沈先生最近就遭到了“误拆”,5月13日凌晨,沈先生和妻子李女士还在睡梦中,就有亲友打电话给他,说村里来了几十个人,要拆房子!沈先生接到电话后,立即和妻子穿衣起床,准备赶往几百米外的被拆迁的房子,可没想到的是,他们刚出自家后门,就被几个社会上的小伙子控制起来。


接着,七八十人、十几辆小车还有两张大平板拖车拖了两辆挖掘机,来到了现场。凌晨时分,人多车多,动静非常大,很多村民都被惊醒,大家纷纷赶了过来,可拆迁方把闻讯而来的村民控制住,在没有出具任何文件和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开着挖掘机,将路边这六栋房屋全部强拆!


据了解,被拆的六栋房屋,属于南庄村新农村项目一期工程。这个项目始于2007年,拆迁方的意见是,这六栋房屋属于沿路房屋,应该参照沿路房屋的标准拆迁安置。但房主们认为,他们这里属于沿街房屋,应该按照门面房的标准安置。为此,双方一直没有谈妥。大家也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半夜强拆。


拆迁办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六户房屋被拆的事情一点都不知情,关于拆迁安置的事情,他们也是按照规定执行的。那这些实施强拆的人到底是谁?


该社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表示,拆迁公司因为赶进度,造成了误拆。事情发生后,他们已经对拆迁公司的行为作出严肃批评,指出他们拆迁是违法的。同时,党委了解情况之后,安排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对后续事情进行处理。对于拆迁户的损失,积极协调拆迁公司,予以补偿。针对拆迁公司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村民房屋凌晨被拆除,社区管委会竟说是“误拆”?


误拆,即征收方误将尚不该强制拆除的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但广大被拆迁人非常清楚,所谓的“误拆”,实际上就是强拆的变种,要知道,征收方拆除房屋前是要依法进行确认程序的,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屋内的财产是否搬出等等,如此严谨繁琐的准备过程,怎么会轻易出现错拆、误拆的情况。

 

最近,最高法发布的“陆继尧诉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案”案件中,法院通过对动迁全过程和有关规定的分析,得出被告街道办具有推进动迁和强拆房屋的动因,为行为主体的推定奠定了事理和情理的基础,为案件处理创造了情理法结合的条件,最终,法院遂认定街道办为被告,确认其拆除陆继尧房屋北侧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

 

在我国,不动产征收当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地方片面追求行政效率而牺牲正当程序,甚至不作书面决定就直接强拆房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强拆、偷拆、误拆房屋以事实行为面目出现,往往会给相对人寻求救济造成困难。所以,建议广大被拆迁人,一旦遭遇拆迁,不要浪费宝贵的维权时间,不要拖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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