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
2020年01月09日,中国政府网、司法部、新华社等各个媒体相继转发该新闻,该文件之所以成为热点,是因为基层政府直接联系人民、直接服务群众,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的政府部门,基层政府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涉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高低。
然而现状是,基层政府存在着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诸多问题,同时立法部门又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这种现状导致的结果就是,人民群众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政府不合法履行法定公开职责为由起诉基层政府,这会严重损坏我国人民政府的公信力,也会浪费司法资源。因此,该文件的颁布积极响应了人民群众的心声。
文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做了硬性要求,比如,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公开内容包括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
公开维度包括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包括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
该文件是否会推动农村的征地拆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呢?文件明确指出
“基层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等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
以上信息关涉到农民的重大利益,和征地拆迁密切相关。
另外,文件还指出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政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可见,该文件的颁布会推动农村征地拆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其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坚持需求导向,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主动公开信息,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文件提到至2023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希望我们的基层人民政府会严格执行该流程,早日成为服务型人民政府。
遇到拆迁,不必慌张,各地拆迁政策不同,且拆迁案件本身复杂,切勿简单套用,建议寻求专业法律的救助,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尚晓娟
审稿人:何艳、岳纲举
编辑: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