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遇到农村宅基地被非法收回怎么办?
已被浏览1720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1/02/15
关键词 宅基地征收

近年来,农村宅基地一次次成为热议话题,从“你的农村户口值钱了”到“合村并居”,从土地确权到土地流转,如何保护农民利益,如何盘活农村资产,专家、学者、农民对此各抒己见。


就异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合村并镇等政策实施以来呈现的争论点来看,农村宅基地问题独占鳌头,实施中宅基地收回现象普遍,城镇化的村民也会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规范宅基地使用和收回。


对农民来说,有偿退出宅基地划算吗?如果遇到了非法收回,应该如何应对呢?



1.jpg


哪些情况下你的宅基地会被收回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因公共利益需要,一般是指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而需要使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二、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


三、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四、无人继承的;


五、无证建房所占用的宅基地;


现在要修建新的房屋,必须具备两样证件,即《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使用证》,如果缺证建造,村委会是可以强行拆除而将宅基地予以收回的。


六、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


比如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的。


七、违反土地使用性质建房而占用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比如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兴建商品房的……


八、违反“一户一宅”规定或超过规定面积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九、非法买卖宅基地的;


十、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合村并居退出宅基地)


2.jpg

如果遇到宅基地被非法收回,如何寻求救济


一、申请信息公开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并接受村民的监督。同时,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由此,可以向村委会提出查询申请。


二、协商解决


宅基地收回第一道程序就是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宅基地收回方案,在村委会公布相关事项后,找村委会协商。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三、请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据此规定,村民可以就村委会的不合理决定,向上级政府申请依法履行职责责令其改正。


四、依法提起诉讼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由此可见,村民不但可以对村民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不乏以“农民自愿有偿退出”为名,行“宅基地收回”之实,面对此类现象,不想退出宅基地,就要及时发声,及时止损。


撰稿|苗盼盼

审稿|岳纲举

编辑|马睿一


评论遇到农村宅基地被非法收回怎么办?
最新评论
——— 热点盛廷时评 ———
——— 最新盛廷时评 ———
——— 盛廷推荐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