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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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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砍杀无辜案件近日开庭,拆迁还需理性维权!
已被浏览1795次 作者:刘舫汝 更新时间: 2018/05/23

南京六合男子王某,因拆迁补偿问题对村干部张某怀恨在心,埋伏在张某妻子送6岁孙子上学的路上,砍杀祖孙俩,还砍伤、打伤3人。5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数年前,王某的老房子面临拆迁,王某不同意,一直拖延,为此,王某的妻子与他离了婚。后来,在王某外出打工时,村里催促他回村办理相关拆迁事宜。王某为此又旷工丢了工作。房屋拆迁后,他觉得拆迁补偿款算少了,于是他放弃领取安置房,只拿了3.7万元现金。


作为村干部的张某在了解他的情况后,考虑到王某没有固定居所,便和其他工作人员决定,将老年公寓的一间房租给他居住,仅象征性地每平米收一元钱的月租费用,让王某有个固定住所。


可是,王某觉得自己的“悲惨遭遇”,都是村干部张某和拆迁办造成的,他决定报复张某。


去年十月,王某埋伏在张某孙子上学路上,对张某妻子及孙子追赶砍杀。此时,孩子的外婆经过看到这一幕,冲上去护着外孙,被王某砍伤头部,而张某妻子与孙子被砍,当场身亡。


5月16日,该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在大庭广众之下,因琐事残忍杀害2人、致伤3人,手段卑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建议法庭从重判处,判其死刑。


因案情重大,法庭当天并未当庭宣判。


近些年来,在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大趋势下,地方拆迁过程中,偶尔会出现类似的不和谐因素。很多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问题时不通过正规途径合法维权,反而在一时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选择,最终害人害己。


因拆迁砍杀无辜案件近日开庭,拆迁还需理性维权!


那么,在拆迁维权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争取应得的利益呢?


1、盛廷律师建议被拆迁人关注征收拆迁的相关文件,如:征地批文、拆迁公告等。土地的征收征用,都必须以规划为前提。城乡规划法对公众参与规划有详细的法律保障规定。


2、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质疑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并可以向拆迁部门索要相关法律文件。


3、积极申请申请听证,并通过听证获取信息和充分发表自己意见。


4、及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盛廷律师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人:维权的目的是解决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在维权过程中,大家都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如果一味对抗,不正面解决问题,对拆迁双方都没有实质的意义。


在协商谈判过程中,盛廷律师建议大家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不要仅仅发泄情绪,在法律框架内合法解决一切问题,化解矛盾。让这类流血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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