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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房屋拆除律师开庭】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赵凤梅律师代理的房屋强制拆除一案
承办律师: 刘春龙 赵凤梅 已被浏览1505次更新时间:2019-10-17
关键词 强制拆除

刘春龙律师赵凤梅律师


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08:30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十二审判庭

原告:周某

被告: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赵凤梅(电话:15510685709)

案由:房屋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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