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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 合法承包经营的公司被认定违建随即强拆,法院判决违法
承办律师: 钟常鸣 已被浏览371次更新时间:2023-06-12

【案情简介】

 

段先生是甘肃省某铁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此前,段先生经过村委会的同意将村里砂坑地填充,并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有营业执照并且依法纳税、合法经营。

 

2022年5月,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要求段先生在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2022年7月,镇政府组织人员将案涉房屋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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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及代理律师认为,镇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庭审信息】

 

案号:(2022)甘0102行初88号

案由:确认强拆违法案

审理法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原告:甘肃某铁艺有限公司

被告:永登县某镇人民政府(下称“某镇政府”)

诉求:确认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代理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钟常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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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实现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据此,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执行行为方式、方法应当合理、适当。

 

本案被告未经事先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法定程序,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径行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属于程序违法,应予撤销。

 

【胜诉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永登县某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甘肃某铁艺有限公司房屋及设施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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