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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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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浙江上虞房屋被强拆,却没有合理安置补偿,村民维权
已被浏览53582次 更新时间: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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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是“民不与官斗”打落牙齿混血吞?还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


浙江上虞的吴女士最近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仅仅只看到个《房屋征收政策宣传手册》和《房屋征收公告》,相关拆迁事宜都没谈好,补偿安置也没有,房屋就被街道办强制拆除了。


2021年1月16日,盛廷拆迁律师团队接受浙江省上虞市吴女士房屋强拆维权案。


吴女士的房屋是1993年从当地镇水利指挥部手里买的,当时村里好几户村民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购买了房屋。如今面临征收,征收方却以吴女士的房屋“屋顶没了”为理由,不给安置补偿。


“同村的另外两个村民的房屋情况和我一样,都是从水利指挥部买的,他们都获得了补偿安置(各获得60多万货币补偿)”吴女士说,“还有一个村民只有地基的建房审批,并没有建房,也获得了合法的安置(2 套安置房);还有一个村民审批三 层只建两层的房屋,也按照三层拿到了补偿……”


吴女士说:“我女儿的户口因为读书迁出村里,结果现在拆迁也不给人口安置,我认为这也是不合理的。”


根据吴女士了解到的情况,同村其他村民都拿到了补偿,唯独吴女士自己不仅没有补偿,还遭遇了强拆!面对这样的情况,吴女士实在无法坦然接受,于是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委托盛廷律师代理相应法律事务,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盛廷律师以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的不平遭遇伸张正义,力争实现当事人的合理合法诉求。目前,盛廷拆迁律师团已承办该案,如果该地区有其他被拆迁人有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可致电盛廷律所010—86395993,律所会安排该地区案件负责人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律师提醒:


按照法律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要发布公告通知,征地批文要公告,补偿方案要征求大家的意见,也要给大家公告。如果面临拆迁,却没有见到征地的公告、征地批文、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那么拆迁本身可能存在违法问题。始终记住一点:拆迁工作的原则是“先补偿后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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