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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土地租赁给居委会被用于建厂,多年后才得知被转为建设用地,山东32户村民找到盛廷律师
已被浏览31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4-03
关键词 以租代征

为什么别人家征地用于建设,每亩地补偿几万块,我家的土地却被村委会租赁出去修了路建了厂,每亩地每年只给几百、一千多的租金?如果您存在这种疑惑,那很可能,你遇到以租代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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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以租代征”这个词,很多人肯定并不陌生。那什么是以租代征呢?顾名思义,以租代征就是以租赁之名,行征收之实,其本质是为了逃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也逃避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以租代征早在2005年就曾被相关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但时至今日,以租代征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很大的原因在于“以租代征”的形式多样,存在很强的隐蔽性和蒙骗性。


很多农民起初只看到了土地出租的短期利益,却没想到土地最终被租赁出去用于非农建设,直到得知土地已经转变土地性质,才明白即便租赁到期,他们也无法再要回土地继续耕种。


前些年,山东地区的以租代征尤为突出,我们的委托人蔡先生等32户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们原本在村里拥有合法的农用地,之后和居委会签过土地租赁合同。现在他们通过土管局得知土地已经悄无声息地转为工业用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凡是以租赁为借口,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超出土地使用权限,临时用地修建永久建筑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蔡先生等人心里清楚,现在绝大部分土地已经被企业占地建设,想要恢复原状不太容易,他们希望能够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给予一次性的土地补偿款。目前,蔡先生等32户已经委托盛廷律师代理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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