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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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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因建厂房征收土地,被征收人只能选货币补偿且补偿过低,四川泸州村民找到盛廷律师
已被浏览240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5-08

关于农民朋友的征地补偿问题,《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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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村拆迁补偿只提供货币补偿一种方式,且补偿金额还不足够买一套同一地段的房子,你会怎么办?四川省泸州市某地村民曾女士就是在这样的状况下找到了盛廷律师,希望盛廷律师帮助维权寻求合理补偿。

 

据曾女士介绍,当地因为建设化工厂和停车场,在今年的2月9日,县政府张贴了征收公告,曾女士的耕地和宅基地都在征收范围内,其中涉及农用地2亩,宅基地170多平,房屋两层总面积353平。


征收单位给出的补偿方案是,每平米重置价800元加装修费200元,规定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150平,超出的部分不计算装修费。曾女士家四口人,每人补偿9.9万元。并且只有货币补偿一种方式。


据曾女士所知,自家周边的小产权房每平米2400元,几公里外镇上的房价四五千。盛廷律师询问曾女士是否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等手续,得到的答案是前几年被村里收上去了。


在这种只看到公告,征收补偿不合理,现状又有些混沌不清的状态下,曾女士没有签订补偿协议,也没有领取补偿款。在得知征收之后,3月初就找到了盛廷律师帮助维权。


后续盛廷律师将会竭尽全力调查取证、沟通斡旋,为曾女士争取合理的征收补偿。同时在这里,盛廷律师为曾女士点赞,及时维权,及时解决问题争端,以盼及时拿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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