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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大拆大建终于停止了,暴富梦想破灭,补偿标准有多少变化吗?
已被浏览217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12/08
关键词 拆迁补偿标准

2020年春节前夕,新冠疫情无情来袭,我们的生活仿佛被按下暂停键,各地复工之后,拆迁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陆续展开,转眼到了2020年的12月了,感觉生活被放慢了节奏,时间上却是在加速前进。


2021年就要到了,那么2021年在征收拆迁领域,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2021大拆大建终于停止了,一夜暴富的梦想破灭,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拆迁补偿,是对位于拆迁区域的被拆除房屋所有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可以分为两大类,根据土地性质而言,即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简单来讲,一般城市土地为国有土地,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不排除存在特殊情况,具体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定,例如有些地方的城中村,虽然处在城市,但土地性质依然是集体土地。


之所以将拆迁补偿分为这两类,是因为他们的法律依据和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法律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土地管理法》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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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集体土地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至于具体的房屋补偿金额,全国是没有统一标准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可能各地的补偿金额也会差异很大,根据网络上当地网友的曝光,大家比较认可的一个范围这里供各位朋友参考:


 1、楼房拆迁补偿费是以3300元/平方米;


 2、预制砖砼结构2800/平方米; 


 3、砖瓦房屋2400/平方米; 


 4、草房1900/平方米 ;   


原则:《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遇到房屋拆迁,应当注意些什么?


一、补偿在先拆迁在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拆迁人签了安置补偿协议,没有收到补偿款,可以先不搬吗,这里有了答案。


二、尊重民意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相关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这一规定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


三、禁止逼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现实生活中的为了逼迫被拆迁人搬迁,各种中断水电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四、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无论是要房还是要钱,应该是一个选择,如果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没有特殊情况,这样是不合法的。


2021年拆迁补偿标准,你get到了吗?


撰稿|苗盼盼

审稿|杨玉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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