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园”风波刚告一段落,河北却被网爆堪比“曹园”更牛的“袁府”。
据传,4月15日下午,网络出现河北省曲周县第四疃镇寺头后街村“违法占地建设私人宅院”的消息,当地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连夜调查核实情况。16日下午,曲周县相关部门称所谓的“袁府”实际为曲周县桂昌敬老院有限公司建设的养老中心,该项目位于曲周县第四疃镇寺头后街村村西,杏园村南,南北排水渠以西,该项目主要为第四疃镇提供养老服务,目前项目已经竣工,正在整修,准备投入使用。
那么问题来了,“袁府”也就是“曲周县桂昌养老中心项目”到底是不是合法建筑呢?
首先,从用地上来说除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外,还要符合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建设养老机构用地工作的通知》(各地具体办法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相关规定,修建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应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若“袁府”属于非乡(镇)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机构,那么就不能建设在集体土地上。集体土地要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同意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并通过出让或划拨的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权才能使用。若“袁府”为乡(镇)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那么也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即将土地用途从集体农用地变更为集体建设用地后,才能取得相关土地的使用权。
其次,从建设程序上来说,养老机构的建设要符合城镇、乡村庄规划,选址要合理。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相关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养老院建设开工前,还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应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且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但目前调查组正对“袁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尚未盖棺定论,其更多细节也未进行披露,只能说如果“袁府”用地没有依程序审批,那么则涉嫌占地违法,被占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申请查处。如果“袁府”建设程序不合法,没有上述的相关证件,那么“袁府”就属于我们经常所说的“违建”。
日前,“曹园”的拆除正进行的如火如荼,一查到底的态度让百姓赞许不已,希望此次的“袁府”事件,相关行政部门能有所作为,给百姓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