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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拆迁:被迫签订不合理《安置补偿协议》,每平米只补几百元,房屋还被强拆?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1189次 更新时间:2022-04-28
关键词 强制拆除

西安市的王先生等四人是同胞兄妹,于2006年8月,在父母遗留的宅基地上建了三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还进行了精装修。建房后,王家四兄妹四人约定,每人各拥有25%的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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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西安市某区街道办实施拆迁,在未与王先生兄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取恐吓和威逼利诱等方式,迫使王先生等人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不仅找理由少给补偿款,还强拆了王先生等人的房屋。

 

王先生兄妹的物品还未来得及清空,强拆行为对他们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坏王先生等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在房屋被强拆的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这也为自己后来的维权留下了一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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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王先生的沟通中,盛廷律师得知,王先生等人的房屋在评估的时候就缩水了三成多,补偿金额最终也只兑现了商议结果的六分之一。

 

王先生等人说:“我们的房屋明明是合法民居,不是违章建筑。每平米只给几百元的赔偿极其不合理。且没有任何评估依据和法律依据,赔偿的价格远低于市场房价。”

 

当然,王先生等人在联系律师之前也没有对强拆置之不理,他们已经启动过确认强拆违法和提起国家赔偿的申请。一审判决结束,王先生等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之后,他们觉得自己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协助他们。

 

考虑到王先生等人已经走到二审,盛廷律师表示,王先生的案件,需要结合他们之前的判决结果来研讨维权方案。王先生接受了律师的建议,并决定委托盛廷律师代理其案件,帮助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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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小贴士】

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四种情况:


1、 签订补偿协议的一方不是具有职权的行政机关(比如:村委会签订行政协议,无效)

2 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的依据(征收方不能提供法律规范依据,可以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3 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

4 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


一般而言,签署协议后撤销或者确认协议无效是比较难的,但是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救济。


如果不清楚自己的协议是否属于上述范围,可以及时联系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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