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时代,大数据是最炙手可热的词之一,它的作用再强调也不为过。我们每个人都是大数据的创造者,也是大数据应用的受益者。
然而,对于普通人来说,数据本身是没有价值的,纯粹是一些符号的集合。就如同我们每个人都会使用计算机,但是却看不懂计算机背后“0”和“1”的逻辑一样。
要让普通人也能看懂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并从中受益,中间需要的是专业人士的分析与解读。
就如同我们每个人要使用电脑,需要硬件工程师和软件工程师的配合,生产出优质的计算机,开发出顺畅的操作系统和软件,这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
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一语中的:“如果你拷问数据到一定程度,它会坦白一切。”。
因此,对数据的挖掘、分析、处理,进而形成判断,指导行为,才是大数据存在的意义。
就在写下这篇短文的时候,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访问次数已经超过500亿次,文书总量超过1亿篇,不夸张地说,裁判文书网就是中国法律科技领域的“基础设施”,是法律大数据得以推进的根本。
然而,浩如烟海的裁判文书,对于多数人来说只是一个检索资源池,远远谈不上对大数据的应用。而法律案件类型的繁杂与极高的专业要求,使得梳理、分析这些数据又异常艰难,并且需要较高的法律素养,在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自然语言分析能力、机器学习技术条件下,对这些数据进行较为精准的分析、判断,可能还尚需时日。
出于对大数据的好奇,更出于对法律专业的敬畏,我们组织盛廷项目团队,使用“笨办法”,从Alpha数据库中采集与我们十多年一直专注的征收拆迁领域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地区和案件分类为主要指标,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并持续在公众号等渠道向同行、当事人展示,这项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这项工作尽管费时耗力,但是它给我们的回报也令人惊喜。它不仅能给律师分析案情、研判案件走向提供数据上的支撑,更能让当事人直观了解所属地区案件判决情况、预判案件的大概走势。
更多的作用不能在这里一一详谈,只能让读者去发现。
今天呈现在您面前的这份报告,可以说是盛廷大数据研发、应用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对于大数据应用的前景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一些判断,并将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进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