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领域里,大部分被拆迁户都是首次遇到此次事情,没有任何经验可谈,如何收集证据、收集什么证据、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等等所有问题犹如一团乌云笼罩在被拆迁户的头顶,压得被拆迁户喘不过气来。今天就让小编与大家分享一个,拨开乌云见彩虹的胜诉案件,看盛廷律师如何挽救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原告:陈先生
委托代理人:翟根才,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建省莆田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件经过
陈先生是福建省莆田市某街道居民,拥有合法产权土地和房屋,并一直居住于此。2015年初,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莆田市2014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莆田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2014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将省政府批准的地块进行征收。并于2015年11月,作出相关补偿安置方案,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陈先生的房屋就在征收范围之内。
本想着房屋居住已久不愿拆除,但还是顺应国家发展需求,配合政府工作。但让陈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自己居住已久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2018年5月11日收到相关部门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声称陈先生的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逾期不改正的,有权机关将组织拆除。面对如此不公的情况,陈先生立刻进行行政复议,在2018年7月成功撤销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事情并没有想象的简单,在2018年9月29日,陈先生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突然被强拆,屋内财产全部被毁,强拆给陈先生一家带来巨大损失。面对如此野蛮的强拆行为,无奈之下,陈先生找到盛廷律师事务所翟根才律师,翟律师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陈先生的房屋在拆除之前,市政府已经撤销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完全排出了相关部门拆除两违建筑的行为。为此,在翟律师帮助下,陈先生将莆田市某区人民政府起诉至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区政府强拆房屋的行为违法。
法庭上,翟律师据理力争,以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力的材料证据,不断维护陈先生的合法权益。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之上是晴空,2019年元月底,翟律师收到了陈先生一家发来的胜诉判决,法院确认区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
案件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我们盛廷律师会继续努力,为陈先生一家起诉国家赔偿。
自2007年,盛廷律师便以法治为信仰,以诉讼为事业,坚决捍卫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在为弱势群体维权的路上,不仅收获累累战果,更获得了当事人对我们的认可。一张张笑脸,一幅幅锦旗,是盛廷律师最宝贵的勋章!风雨兼程,不忘初心,为委托人维权,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