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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拆迁律师开庭】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由李丹阳律师、赵凤梅律师代理的补偿决定一案
承办律师: 赵凤梅 李丹阳 已被浏览4918次更新时间:2018-11-06
关键词 补偿决定

李丹阳律师赵凤梅律师


2018年11月09日  星期五  09:00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潘某2人

被告:龙陵县人民政府

律师:李丹阳(电话:18500024899)赵凤梅(电话:15510685709)

案由: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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