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拆迁律师开庭】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31号法庭审理由赵传学律师、王龙律师代理的行政其他一案
关键词
行政其他
2019年4月3日 星期三 11:00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31号法庭
原告:李某
被告:新市区人民政府
律师:赵传学(电话:13810087586)王龙(电话:18518547031)
案由:行政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