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台县拆迁律师开庭】恒台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审理由李丹阳代理的非刑事赔偿一案
承办律师:
李丹阳
已被浏览1830次更新时间:2019-09-18
2019年09月04日 星期三 09:00-13:00
恒台县人民法院 第四审判庭
原告:张某
被告:恒台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律师:李丹阳(电话:18500024899)
案由:非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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