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行政律师开庭】屯溪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审理由兰希飞律师、王龙律师代理的撤销行政行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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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 09:00-15:00
屯溪区人民法院 第二法庭
原告:吴某等两人
被告:黎阳镇人民政府
律师:兰希飞(电话:18611889711)、王龙(电话:18518547031)
案由:撤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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