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拆迁律师开庭】太康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审理由赵凤梅律师代理的限期拆除决定一案
承办律师:
赵凤梅
已被浏览2408次更新时间:2019-10-25
关键词
周口拆迁
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 09:00
太康县人民法院 第三法庭
原告:李某
被告:西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律师:赵凤梅(电话:15510685709)
案由:限期拆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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