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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第十九审判庭审理由赵传学律师、常晓慧律师代理的不服行政决定一案
承办律师: 常晓慧 赵传学 已被浏览1603次更新时间:2018-04-24
关键词

2018年4月12日  星期四  09:00

溧阳市人民法院  第十九审判庭

原告:陶某

被告: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律师:赵传学(电话:13810087586)常晓慧(电话:18911867247)

案由:不服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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