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民法院第十九审判庭审理由赵传学律师、常晓慧律师代理的不服行政决定一案
关键词
2018年4月12日 星期四 09:00
溧阳市人民法院 第十九审判庭
原告:陶某
被告: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律师:赵传学(电话:13810087586)常晓慧(电话:18911867247)
案由:不服行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