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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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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审理由赵传学律师、徐勇律师代理的补偿决定纠纷一案
承办律师: 徐勇 赵传学 已被浏览1999次更新时间:2018-04-24
关键词 补偿决定纠纷

2018年4月24日  星期二  15:00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四审判庭

原告:老河口吾家家居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律师:赵传学(电话:13810087586)徐勇(电话:18511582016)

案由:补偿决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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