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由李丹阳律师代理的不履行职责一案
承办律师:
李丹阳
已被浏览1645次更新时间:2018-06-04
关键词
不履行职责
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09:00
范县人民法院 行政庭
原告:王某
被告:濮阳县公安局
律师:李丹阳(电话:18500024899)
案由:不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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