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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由赵传学律师、李丹阳律师代理的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一案
承办律师: 赵传学 李丹阳 已被浏览1806次更新时间:2018-06-19

2018年6月20日  星期三  09:00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潘某等8户

被告: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

律师:赵传学(电话:13810087586)、李丹阳(电话:18500024899)

案由: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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