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由赵传学律师、李丹阳律师代理的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一案
关键词
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2018年6月20日 星期三 09:00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潘某等8户
被告: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
律师:赵传学(电话:13810087586)、李丹阳(电话:18500024899)
案由: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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