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审理由苗露宁律师代理的撤销限期拆除通知书一案
承办律师:
苗露宁
已被浏览1834次更新时间:2018-09-10
关键词
撤销限期拆除通知书
2018年9月11日 星期二 14:10
平谷区人民法院 第十七法庭
原告:刘某
被告:夏各庄镇人民政府
律师:苗露宁(电话:13811761752)
案由:撤销限期拆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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