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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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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响应招商投资建厂,二十多年后遇征收,却被口头告知:按照集体土地标准进行补偿
已被浏览1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8-26

二十多年前,李先生响应招商引资建厂,如今厂房拆迁,却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补偿,合法权益遭重大挑战。


2000年,他响应镇政府招商引资号召,第一批进入工业区建厂。手续齐全、税费尽缴,每一份批复、每一张税票都是时代留给他的合法印记。他拿到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历了土地置换并获厦门市政府批复同意,也逐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从未延误。  


他本以为,这一切早已为他的土地使用权奠定了无可争议的基础。  


然而,2024年5月,一纸口头通知打破了平静。因道路工程项目,他的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没有正式文件、没有书面告知,对方只是口头表示:将按“集体土地”标准对他进行补偿。  


李先生愣住了。明明是通过正规程序置换而来的工矿用地,明明持有市政府用地批复和规划许可,怎么一到征收,就成了“集体土地”?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补偿数额远远低于预期。对方几次协商,态度坚决,坚持按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执行。而他建设的化工厂属高危行业,当年建安成本就高于同行,如今却连合理重置成本都难以覆盖。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在征收实践中,不少被征收人都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历史手续复杂、土地性质模糊、补偿标准不透明、协商过程缺乏书面依据……很多人直到谈判桌上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手中的“合法产权”在征收方眼中可能完全是另一回事。  


而更令人担忧的是,缺乏文件、仅凭口头沟通的征收行为,是否省略了法定程序?是否回避了应当公开的“四规划一计划”?是否忽略了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是否真正做到了“为公共利益”且“程序正当”? 


这些疑问,恰恰是律师介入的价值所在。律师的介入是通过法律程序,揭示项目中可能存在的程序漏洞与定性错误,推动征收行为回到法治轨道。从申请信息公开、审查征地公告合法性,到参与补偿方案协商、评估机构选定,再到必要时启动复议或诉讼——每一个步骤,都是为了还原事实、明晰权益,让补偿回归合理与公平。  


李先生最终选择委托律师,相信法律程序本身的力量。他明白,只有把事实摊在桌面上、把程序走到阳光下,才有机会争取到一个更公正的结果。  


这也正是每一位面临征收的当事人最该做的事:保持清醒、保留证据、积极应对、专业介入。土地与房屋是许多家庭一生的心血,合法权利,从来都不该打折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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