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河北以租代征:土地被拿去修路,一年只拿1000元的租金?多年才能拿到足额的征收补偿款?
已被浏览2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1-26
“耕地租出去修公路,现在路修成了,我们却只能一年一千块的租金,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足额的征地补偿款?”河北的刘先生等13户村民提起这事,满是不甘。
2001年,当地企业因用路需求,以租地形式租用13户村民的耕地修道路,签了租地协议,每年按300元/亩付租金。这些耕地是村民们的生计根本,大家为支持发展才同意租地。
这一租就是二十年,2020年企业换负责人后,租金涨到1000元/亩,但仍远不及一次性征地补偿。2021年道路拓宽,政府给了拓宽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村里也发给了村民,可最初租用的核心路段,始终没按征地标准给补偿,还在按年付租金。
如今,这条当初“企业用路”已变成正式公路,承担公共交通功能,土地用途早变了,可村民的耕地仍处于“被租用”状态,既收不回也拿不到足额补偿,长远生计没保障。
盛廷律师认为,以租地形式占耕地修永久公路可能违法,现道路已成正式公路,该按法定征地程序给一次性补偿,而非继续付租金。这是典型的以租代征,而关于以租代征,《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等诸多文件都明确禁止“以租代征”。
目前,13户村民已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维权,期待通过专业法律工作,帮村民厘清违法点,推动拿到一次性补偿,保障合法权益。如果该地区有其他被拆迁人有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可致电盛廷律所010—60646818免费咨询,获取初步解决方案,律所会安排专人为您提供法律解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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