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江苏苏州拆迁:2007年建的无证房,拆迁有补偿吗?
已被浏览55416次 更新时间:2021-04-06
关键词
集体土地征收
2007年经村委会同意盖的两层无证房,如今要拆迁,被认定为违建,不给补偿,还被强拆了,还能争取自己补偿的权益吗?
2021年4月6日,盛廷拆迁律师团队接受江苏省苏州市朱先生房屋强拆维权案。
朱先生有一套无证房,位于江苏苏州某街道。2020年9月,朱先生的房屋被强拆了。
朱先生:“这套无证房建于2007年,当时经过了村委会同意,盖了两层。”
2020年5月,朱先生收到了相关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0年9月,趁朱先生不在家,相关部门把房子强拆了。
朱先生:“目前就是有证的房屋签了补偿协议,无证的房屋没有签协议,被认定为违建,不给补偿。”
为此,朱先生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委托盛廷律师代理相应法律事务,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盛廷律师以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助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目前,盛廷拆迁律师团已承办该案,如果该地区有其他被拆迁人有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可致电盛廷律所010—86395993,律所会安排该地区案件负责人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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