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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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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协议不兑现,防洪防泥石流却防不住强拆,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605次 更新时间: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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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协议,就能强拆房屋了吗?这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北京市延庆区某村的程女士也不例外。


程女士一家在本村有拥有一处宅基地及房屋院落,并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林权证》。2007年,当地县政府以程女士所在村属于泥石流易发区为由,要求程女士一家所在村的人口搬迁,依照搬迁补偿标准,程女士一家应补偿7间房屋。


但村委会一直未全面的兑现搬迁补助、不合理安排新居住地,只给程女士分了5间房。因为程女士一家人口众多,五间房不足以全家居住,无奈之下,程女士家部分人口只有继续居住在原有宅基地房屋内至2021年9月份。


程女士本想着村委会什么时候把剩余房屋兑现,就什么时候腾房,但令其没想到的是,2021年9月28日,当地镇政府不顾程女士一家人的阻止,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程女士的房屋及院落,造成房屋、家具、家电及院内树木等财产损失殆尽。面对这样的强拆行为,程女士十分愤怒,遂拨通了盛廷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


盛廷律师在了解情况后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镇政府及村委会没有全面、合理的履行搬迁协议给予程女士安置和补助,其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等违法情形,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对被搬迁人人进行公平、合理安置的搬迁原则,严重侵犯了程女士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盛廷律师决定接受程女士的委托,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程女士的合法权益。

联系信.JPG

盛廷小贴士: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所以大家要注意,补偿款或安置房屋没有到位就遇到强拆时,依旧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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