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后,受让方又私下转给公司用于光伏建设,村民能否收回?盛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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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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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先生是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某村村民。2022年6月,杜先生将家里72亩土地流转给焦某使用,流转合同约定:流转后的土地用途为农业项目,合同期限是20年,租金每年一付。
将土地流转出去后,杜先生偶然间从村民处听闻自家地里的墓“被动了”。来到地里查看,才发现有第三方正在施工。然而,与合同约定的农业项目不同,正在施工的是光伏项目建设。
原来,焦某在受让土地后私自将土地转包给了第三方公司,他们进行光伏发电建设时在地里填上了水泥混凝土,还修建了其他非农设施。
杜先生焦急的找到受让方焦某,对方不仅事先未告知转包土地的事情,对于杜先生的问题也再三推脱不肯解决。
为此,杜先生找到盛廷律师团队,希望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盛廷律师结合其实际情况和法律依据分析指出:《土地承包法》规定,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才可再流转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流转时,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焦某作为受让方,私自转包土地,致使耕地被破坏,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杜先生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土地,并要求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盛廷律师团队接受杜先生委托承办此案,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尽职尽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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