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省道建设实施征收大棚,只按成本价赔偿,河北保定村民维权,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52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11-06
关键词
因公路建设工程进行征收拆迁,征收方给出的补偿却让刘先生和刘先生的哥哥很难接受。
刘先生觉得自己不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诉争的也不过是合理的补偿,可就这样朴素的要求都很难得到满足。
在交谈中,刘先生告诉盛廷律师,自己是河北保定某村的村民,今年6月因为省道建设,自家的土地和房屋面临征收。
6月公示了预公告,7月份就见到了区政府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还有某公司的风险评估。在7月份,还对他们的房屋进行了测量评估,有房屋征拆评估结果通知单,但是没有给刘先生留存。
土地是刘先生和他哥哥的,一共是5亩多的责任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21年12月,刘先生在上面建了一个2亩多的大棚,钢架加塑料膜,种植蔬菜,投入大概有8万元左右,每年收入约10万元。从确定征收开始,刘先生就停止了种植,现在已经耽误了三茬蔬菜。
刘先生的诉求也很简单,他认为如果仅仅按照成本价进行补偿,而不考虑他们的预期经营收入,对他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的。但是作为普通老百姓,他凭借自身的知识,自己很难争取到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
因此,他希望盛廷律师能够为其代理案件,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他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安置。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刘先生等人的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其他的当事人面临类似的问题,也可以拨打电话010-60646818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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