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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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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同意建房在先,遇到征收房屋却被认定违建强拆,山东青岛某村民维权,盛廷律师介入
已被浏览906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2-11-09
关键词 违法建筑

近两年,农村违建、自建房的话题热度一直居高不下,农村的房屋能不能加建、如何加建,也是很多农民朋友所关心的,最近盛廷律师接触的案件中就有一位当事人也有相应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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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的李先生因为房屋被强拆找到盛廷律师,而房屋强拆的原因却是因为当初自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违建。

 

李先生等人的房屋最早建设于上世纪50年代,3间平房占地约100平米左右。后来家里的人口多了、房子不够住,1992年,李先生父亲向村委会提出了建房的申请,村委会口头答应了李先生父亲的请求。那时农村建房管理的制度还不健全,《城乡规划法》也没有实施,得到许可的李先生的父亲便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


但在2011年,征收拆迁时候,村委会却改口称李先生家的房子待审核,一直拖到2019年,房屋被认定违建遭遇强拆。


政府拿出1992年的建房申请表,告知李先生说“房屋应该是被无偿拆除,理由是1992年建房申请表是自愿拆除原先的房屋并进行了翻建。”但李先生却表示,对于建房申请表他一无所知。征收部门把1992年加建的部分房屋认定为合法,但对于上世纪50年代的3间平房的合法性不予认可,尽管李先生手上还有老的宅基地证和房屋产权证。

 

此时,李先生房屋周边的商品房的价格已经近万元,这样的补偿很难保障李先生的原有生活水平。

 

因此,李先生找到盛廷律师,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合理的补偿,保障其原有的生活水平。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李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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