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某村的村民,在村里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1987年,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给李先生出具一个《印契》,1992年青岛市黄岛区土地管理局又发了一个新的《宅基地使用证》。
2007年,村里开始进行改造拆迁,先拆了一部分村民房屋,剩下的说是等入住安置房后再拆。据李先生了解,第一批被拆的村民得到的待遇非常优厚。
由于此次拆迁建设项目的工地离李先生家距离很近,目测不足三米,通行道路被缩小一半,开发商在施工时,还往李先生房屋地基方向打洞灌注水泥。李先生十分担心自家房屋地基被破坏,房子就有可能成为危房,到时候轮到自家拆迁,是否能拿到跟正常房屋一样的赔偿标准犹未可知。
等到2022年七八月份,终于有村委会相关人员找上家门商谈拆迁事项。李先生的房屋面积约为340平,却只能得到160平安置房和十来万补偿款,且不说房屋面积被缩水,补偿款也不足以重新装修房屋,这无疑会降低自家原有生活水平。李先生不同意此次补偿标准,对方也不再协商。
目前,村里只剩下二三十户人家未签选房协议,村委会对这些人家也不再过问。由于担心被拆迁方搁置或者强拆,李先生主动去找村委会要此次拆迁公告及赔偿方案。然而,村委会只给李先生看一份空白的《XXX社区平房搬迁安置补偿协议》,该协议的依据是《XX街道办事处关于村庄改造的安置补偿指导意见》、《XXX社区村庄改造安置补偿办法》,没有出具合法拆迁公告和相关文件。
为了了解更多信息,李先生在政府网站政务网留言,工作人员回电告知李先生:“你们村子早在2012年就公告拆迁,都拆了去哪找公告?村里有补偿协议,你去找村里要吧。”
因怀疑此次拆迁项目的合法性,担心房屋被强拆,李先生希望专业律师介入调查此次拆迁项目并参与重要协商,为其争取合理补偿安置。盛廷律师接受李先生委托,将根据其实际情况为其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尽职尽责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