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 收到搬迁宣传材料但不想被拆迁,扬州村民找到盛廷律师
已被浏览467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3-06
很多人都羡慕拆迁户,觉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获得一大笔补偿款。但实际上,有很多人面临拆迁的人都希望自家别被拆。
陈先生就是不想被拆中的一员。据了解,陈先生是江苏省扬州市某村中村村民,前段时间他们收到了一份城中村改造预搬迁的宣传材料,村民也在网上见到了拟征收公告,但是其附图的征收范围却显示不包括陈先生所在的小组土地。
眼看和自己情况一样的邻居都已经收到了房屋搬迁入户调查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社会风险公众参与调查问卷。陈先生虽未看征收公告和其他文件,但担心自家被拆,于是找到盛廷律师咨询:“我家有宅基地使用证和建房许可证。现在没有评估,也没有进入协商。如果对方没有合法房屋征收手续,我们不想拆迁,不知道可不可行?”
盛廷律师了解陈先生遇到的情况后,结合法律关系为其分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但需要先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收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陈先生告诉盛廷律师,如果自家房屋不在征收范围,他希望能不被拆迁。如果是合法征收,他希望能另划宅基地,让自己重新建房。为此,陈先生希望盛廷律师介入,帮助他应对接下来有可能要面对的拆迁。
盛廷律师接受陈先生委托,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尽职尽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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