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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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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征收补偿安置未谈拢,就收回村民土地使用权?山东济南村民委托律师维权
已被浏览374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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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面临征收补偿纠纷,山东省济南市的刘先生、张先生等多户村民找到盛廷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咨询下拉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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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告诉律师:“我们是山东省济南市某区的村民,因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我们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但没有告知我们选定评估公司,就有第三方人员来测量房屋。


“去年年底到三月份左右,街道办与我们进行了协商,向我们出示了补偿明细表,我们对补偿金额不认可,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质询。


刘先生等人没有收到答复,却等到了第三方人员上门,对方没有告知身份和出示工作证件,直接给刘先生等人送达了《限期签约通知书》,补偿安置未协商一致,众人当然没有贸然草率签字。没多久,就有四户村民收到《收回集体土地决定书》。


面对不合理补偿安置,也担心土地被强制收回,刘先生等人希望盛廷律师介入,为他们提供专业法律维权方案,争取合理合法的征收补偿安置。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这是征收方加快征地进程的重要手段之一。《土地管理法》规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两个途径:一是集体土地征收,需经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基于某些特殊原因,比如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乡村撤销或迁移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但需要得到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有严格法定程序,即使要收回,也得对村民合法财产进行补偿安置。盛廷律师接受刘先生等人委托,将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配图1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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