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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内蒙古呼和浩特煤矿整改征收,私人煤矿合法开采的1.5万吨煤无法处理,怎么办?
已被浏览432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10-31
关键词 征收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要发公告通知、征地批文和补偿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近日,内蒙古的苏先生等人就因为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找到盛廷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苏先生是内蒙古呼和浩特某县的村民,在当地有承包地和一万多吨煤,因为煤矿整改项目,苏先生的一万多吨煤所占的矿区被纳入到征收范围,令苏先生担心的是,由于政府不给自己办理销售许可证,那些煤没有办法处理。


(非案例中煤矿)

摄图网_600678371_煤矿开采(企业商用).jpg


据苏先生说,他在当地有过一处私人煤矿,从1994年开场,采矿证1997年过期,在过期之前开采的煤一直堆放在煤矿里。2003年,煤矿被关停后,政府不再给办理销售许可证,由于政策原因,守法的他只能任由上万吨的煤在那边堆着。直到2022年,苏先生看到了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2年7月,县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将煤矿纳入到征收范围内。2023年3月末至4月初,又陆续发布《抢险整改告知书》《限期恢复耕地告知书》等文件,在整改的公告中,苏先生并没有看到任何有关煤矿的补偿。


此外,苏先生家里的承包地也被企业占用,至今也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两件事合并在一起后,苏先生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来代理自己的案子,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配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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