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房屋面临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越拆越穷怎么办?湖南娄底村民找到盛廷律师
已被浏览336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11-23
湖南省娄底市某村的王女士有200多平方米的房屋。房屋在2006年经民事调解书证明,房屋产权归属于王女士的父亲。目前遇到征收,王女士在没有看到过任何征收公告,征收方找到王女士说房屋仅能补偿47万,而周边房屋市场价为每平方米5000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知,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王女士的补偿标准明显地降低了他们一家原有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面对如此不公平的待遇,王女士在协商无果后,联系到了盛廷。
盛廷律师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当即对王女士的案件进行了梳理、对案情进行了构建、并出具维权方案。王女士在跟律师沟通的过程中,对盛廷律师的价值观以及专业都非常的认可,随即便委托了盛廷。
目前盛廷已经代理了王女士的案件,将会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维权方案,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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