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 棚户区改造职工福利分房被征收,申请信息公开被答复被取消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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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25
关键词
棚户区改造
因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四川省某村的村民联系到了盛廷律师,希望律师能够给他们提供相应的帮助。
胥先生告诉我们,他的房屋本来是职工居住的福利分房,后来遇到了征收拆迁,2007年他的公司宣布破产。
2012年,市国资委清算组收了职工购房证件、证明等,2017年,胥先生居住的公房被纳入棚户区改造征收红线范围内。
2019年,相关征收拆迁部门在社区张贴了征收红线范围内的职工搬迁安置方案,安置于新建的公租房内,后来当事人多次信访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到答复都是“没有资格分房的职工相关行为导致被分到公房职工的购房资格和拆迁补偿方案被取消”。
对于该答复,胥先生不予认可和接受,胥先生还称,他只看到企业公房住户搬迁协议,对于其他的内容并不清楚。
为了获取合理的补偿,胥先生已经委托盛廷律师介入,盛廷律师将会以法律为准绳,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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