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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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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过分!村委会和政府联手把村民耍的团团转,签了协议又不承认?移民搬迁就该“两头空”?
已被浏览39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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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两次签订协议,本以为安置妥当的村民,到头来还是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处境,移民搬迁项目的安置最后却成为了政府和村委会逃避合法补偿义务的“缓兵之计”?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江西九江的何先生等几户村民联系到了盛廷律师。


何先生等人的宅基地和耕地因为移民搬迁项目面临征收,可他们反映,从1999年到2024年,在搬迁的后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26户村民只收到了建房补贴,而土地的补偿费用却始终没有拿到。就连搬迁安置的土地面积都比本该征收的面积要小。


当初,他们和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如果后续再遇到征收,土地补偿款留给村委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给到村民。搬迁之后建好房子的村民后面才发现,原来安置他们的土地性质存在问题,为此他们和村委会又签订了一份协议,再次明确了土地的问题,补充约定:后面遇到征收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村民所有。


本以为万无一失的村民,最后还是遭到了村委会和政府的“背刺”。从2001年开始的16年间,村民们调换过来的土地陆陆续续因各类项目而被征收,村委会和政府拒不承认原来签订的协议,还说置换过来的土地不属于村民。


白纸黑字签订的协议就这样被忽视,村民们一再忍让却换来对方的无视。这无疑加剧了村民们的不满和无助。


“虽然调换的土地没有确权,但是一直是我们实际耕种使用,也一直在缴纳农业税。”


何先生等人说,2017年,二轮土地确权工作进行的时候,村里进行了二次分包,他们这些“外来人”却没有得到重新分包的土地。在几番沟通后,政府也只在2018年给部分失地村民落实了保险。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补偿费用应当归土地使用者所有。如果村民的宅基地和耕地被征收,他们有权获得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用,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将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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