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后后投入240万建设的养殖场,口头通知就要拆?这是河北省秦皇岛田先生的真实处境。为此,田先生找到了盛廷律师。
据田先生说,2003年7月20日,田先生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荒地合同,承包期限从2003年8月1日至2029年12月13日。村委会将3.7亩荒沙地提供给他,用于临建设施。
田先生准备在这块地上大干了一场,建起了500多平的钢结构厂房、266平的砖混结构住宅,还打造了3218.66平的养殖场,总共投入了240多万。他办理了某区设施农用地申请表,拿到了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某区分局关于申办设施农用地审查意见的通知,村里还给他开了办理养殖证的证明信,他也顺利办理了营业执照,成立了养殖场,还有一系列的宗地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手续。
2012年6月1日,田先生开始养殖蛋鸭,但没过多久就亏钱了,同年9月改养牛羊等牲畜,一直持续到2022年2月底,因为实在亏钱,就关停了养殖场,3月15日把厂房和住宅租给了第三方用于木器制造和祭祀用品制造。
然而,2024年4月25日,某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给田先生送来了责令限期清除通知书、5月11日又送来拆除催告通知书,田先生拒绝签收。9月26日又送来清障决定书,9月29日就进行了强制拆除。
在现场,田先生拍摄了视频和照片,却被强拆人员强行删除了。强拆人员只是口头说省里有通知要整理河道两旁建筑,就要拆他的房子,而且没有任何补偿。田先生了解到,类似他这种情况的大概有十几户,但只有他家被拆了。
盛廷律师告诉田先生,按照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要发布公告通知,征地批文要公告,补偿方案要征求大家意见,也要公告。但田先生压根没见到过土地征收的相关通知或公告、补偿款信息。他觉得强行拆除他的厂房和住宅是违法的,自己应该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于是想委托律师来合理合法地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和盛廷律师沟通之后,田先生希望通过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解决自己的诉求,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田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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