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更新与发展的浪潮中,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近日,甘肃陇南市的赵女士因为拆迁补偿纠纷联系到了盛廷律师。
赵女士等居民于20多年前购买了一块国有商业用地及地上2层房屋,并在之后进行了改造加建,包括第3层活动板房和负一层地下室。2016年,他们办理了房产证,但房产证上仅登记了加建之前的2层房屋面积,每层84.23平方米。多年来,赵女士一家在此经营电动车生意,并持有营业执照。
2023年8月,当地政府发布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赵女士的另一处79平方米商铺已于2023年10月31日与政府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对于本案涉及的商铺,补偿事宜却未明确。2014年1月26日,评估公司对商铺进行了测量,但赵女士对测量结果不满,因为加建面积未被计入,且评估报告未盖章签字。
在拆迁补偿中,房屋面积的认定是确定补偿金额的关键因素之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赵女士对评估公司测量的面积提出异议,认为加建的面积未被计入。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密切关注评估过程,确保所有合法建筑面积都被准确测量和记录。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核或重新评估。
拆迁补偿方式通常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赵女士希望原址回迁,并且商铺面积要加上未计算的36平方米,如果无法满足则要求货币补偿。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者,将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赵女士等人的案件,将会尽快启动法律程序,帮助赵女士争取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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