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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荣誉】毕文强主任、王兵律师接受《法治日报》采访:用法律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已被浏览2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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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律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社区物业团队负责人王兵律师,就高空抛物治理相关问题接受《法治日报》专访,结合近期典型案例,深度解析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制与治理路径,传递专业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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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毕文强主任结合自身20年法律专业服务经验,对高空抛物问题进行了专业剖析。他明确表示,我国现行法律已形成“民事—行政—刑事”全流程规制体系,“高空抛物有明确后果,轻则赔钱、被行政拘留,重则承担刑事责任”。他举例说,在广西昭平一起高空抛物案中,被告人因多次从楼顶抛掷物品损坏他人车辆,被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彰显了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的严厉惩戒。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它不仅直接威胁居民人身与财产安全,扰乱小区公共秩序,更破坏社会公共安全与文明风尚。今年以来,浙江萧山、湖南洞口等地接连发生高空抛物相关案件。


高空抛物为何屡禁不止?毕文强主任分析,一方面是少数业主存在侥幸心理,误以为“扔小东西没事”“查不清、难追责”,忽视了高空坠物的巨大冲击力;另一方面,部分居民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高空抛物的违法性及严重后果认识不足。此外,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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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理路径上,王兵律师建议,物业对预防和制止高空抛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需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否则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毕文强主任补充道,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普法宣传与安全保障职责,但需明确其并非直接责任人,高空抛物者才是责任主体;同时,规范安装监控设备是“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的关键,但需依法合规,仅摄录公共区域,尊重居民隐私。他强调,治理高空抛物根本在于业主组织、物业管理、日常监管与居民安全意识的综合提升。


法律规制和惩罚从来不是目的,要守护好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必须加大多媒体、多渠道法律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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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律所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此前曾针对高空抛物问题,做过多期短视频普法宣传,未来将持续通过短视频平台做好相关问题法律解读,助力破解高空抛物治理难题,用法律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践行专业律所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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