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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专家线上建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
已被浏览976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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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光明日报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4月26日在线上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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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完善,并作出了授权立法的规定。当前,亟需通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对改革措施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授权立法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


据了解,目前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71条,主要从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巩固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成果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定。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在致辞中认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是我国立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将对整个土地管理的规范事项产生重大的、积极的影响。


主题研讨环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陈小君围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依据问题展开剖析,同时对意见稿中有关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使用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发表了看法。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围绕征求意见稿如何寻求上位法的支撑、直接引用政策性文件的表述、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问题阐述了观点。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就成片开发与公共利益关系问题谈了看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高飞通过分析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宅基地管理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规定,认为诸多问题仍需进一步细化并加以解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智慧认为征求意见稿的一些条文体现出封闭性的特点,并且在征收补偿的问题上仍需进一步明确。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潘金忠从征拆实务角度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并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征收进行了透彻分析。


据了解,与会专家对征求意见稿的专业意见将被整理成立法建议递交有关部门,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参考。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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