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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在研讨(第一、二期)丨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专题研讨
已被浏览1081次 更新时间: 2022/03/16
关键词

从徐州“八孩母亲”事件,到陕西“铁笼女”事件,最近关于农村妇女权益被侵害的时间不断在媒体曝光,也引起了社会各界乃至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如何从法律层面保护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的合法人身、财产权益,也一直是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关注的。盛廷新年第一次全所规模的大型案件研讨会就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此。


2022年2月25日,关于农村妇女集体成员资格与权益保护的研讨会在盛廷律所召开。盛廷律所主任毕文强律师、项目团队负责人马娜律师及赵传学律师、赵凤梅律师、李喆律师和项目团队成员了研讨。研讨会还进行了线上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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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主要围绕两个典型案例进行研讨:一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周女士集体成员资格确认案,二是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张女士、王女士要求给予村民待遇案。两个案例都是妇女权益在村集体中被侵害,经过了解找到盛廷律师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介绍


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周女士集体成员资格确认案


周女士生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某村,因上学及就业将户籍迁出,后迁回该村非农户口组,但是户籍迁回本村后未得到应有的村民福利待遇,委托盛廷律师后,律师通过村务公开等调查取证程序获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章程中将周女士此类情况的村民排除在依规可以享受村民待遇的范围外。那么如何能为周女士争取集体成员资格,获得合理的村民待遇呢?


二、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张女士、王女士要求给予村民待遇案


张女士2005年因结婚户口迁入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某村,2015年离婚后户口未迁出,但被停发村民福利,迄今未再婚。委托人王女士系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某村村民,2002年因结婚离开本村,但户口未迁出,婚后也被停发村民福利。如何帮助委托人争取合法的利益?


专业研讨


在研讨会上,毕文强主任带领律师团队进行深度研讨,就案件事实分析整理,对法律问题深度剖析,就侵害委托人的规范性文件——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村民自治章程如何在法律上寻求救济进行研讨。

违法现象


各位律师分析,当前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是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变化而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收益权的情况较多。一是因婚姻关系变化使得农村妇女不能充分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些村组集体组织以妇女待嫁、出嫁、离婚、丧偶等为理由,无故取消其原本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资格。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甚至规定,本村妇女一旦同外村人或非农业户口人员结婚,无论其是否从夫家所在村组获得承包土地,或者是否迁离本村,其原先承包的土地即被收回。离婚、丧偶妇女的承包土地被丈夫或夫家强制收回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二是大批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的变化丧失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而丧失了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密切相关的集体财产收益,包括集体土地收益、村办企业收益等的分配权。本次研讨会研讨的典型案例便是此类案件的具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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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因分析


律师们分析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中国社会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男尊女卑的观念还比较普遍,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实现还需要一个过程。二是目前在中国农村,土地还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村人口的增长和农业土地面积不断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目前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普遍影响较大,一些地方农村家族、宗族势力在农村事务处理决定中甚至起着关键性、决定性作用。四是现有法律对村规民约的监督制约是一个空白,法律没有对村规民约的性质和法律属性加以明确,也没有规定通过何种程序纠正村规民约中的违法内容甚至撤销村规民约。五是现有法律、司法解释对相关纠纷发生后,农村妇女权利的救济途径规定比较滞后,致使行政权、司法权无法及时介入。比如对于与村组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相联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或集体收益分配权纠纷发生以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现有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大量案件无法受理或判决后无法执行,影响了对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依法、合理、及时保护。


解决方案


在本次研讨会中,各位律师提出,要适时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经营”的运行机制,有效避免一些地方以村规民约为借口和工具,侵犯少数人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强制性规定,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有关部门应当有权责令其予以纠正。被侵权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无效之诉,请求确认有关内容无效。被侵权人认为村组决议侵犯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认为侵犯其民主权利的,或认为有关行政部门在处理有关纠纷中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毕文强律师总结表示,本次研讨的案件在农村妇女权益保护领域有代表性,办理有难度,也有挑战,如何维护好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需要办案律师仔细梳理案件的每个细节,缕清法律关系,引导当事人在合理合法的范畴内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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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盛廷律所特别注重对重大疑难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热点案件的深入研究,并推出了“盛在研讨”系列活动,包括案件研讨、法律法规修订研讨、专业问题研讨等,而“每案必研讨”也是盛廷多年坚持的一个好传统,大案全所研讨、中案团队研讨、小案小组研讨,通过研讨制定一个能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又切实可行的承办方案,体现盛廷对案件品质、对委托人利益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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