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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获锦旗 |集体土地按国有土地来征收,补偿还不合理?盛廷律师助力委托人获满意结果
已被浏览59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3/01/06

近日,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再次收到一面锦旗,锦旗上金色的大字 “精准帷幄、抑邪扶正,引经据典、法制图强”格外耀眼醒目,这面锦旗是来自湖北黄冈的委托人陈先生赠送给赵传学龚鹏菲两位律师的,意在表达自己由衷的谢意和对于两位律师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

 (图左:赵传学律师,图右:龚鹏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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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的这个案件历经几年,期间也有波折,并非三言两语能够阐述清楚,但好在经过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和委托人的全力配合,补偿金额相较于最开始有了大幅提升,并安置了宅基地最终的结果是好的,也是委托人所满意的。盛廷律师不负所托,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人陈先生是湖北省黄冈某村村民,在本村合法拥有宅基地房屋及承包地,房屋总占地面积二百多平,房屋旁边还有几亩耕地。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土地承包证都有。

 

2018年,当地政府因为某建设项目需要实施征收,陈先生的房屋和承包地刚好在征收范围内。


2018年7月13日,当地政府作出《XX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本来地区大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好事,作为老百姓肯定会全力配合。

 

但事实上,征收只是贴了个公告,没有公示,补偿方案中也只有货币补偿一种补偿方式,没有其他选择。补偿更是不合理,房屋及装饰装修加起来每平米只有700元,而房屋对面一路之隔的商品房已经达到5000-6000每平。


虽然后来征收方说补偿金额会上涨,也给宅基地自己建房,但口头承诺陈先生并不敢随意相信。并且同在征收范围内的几亩承包地的补偿,征收方全然不提。所以即使村里好几户已经签了补偿协议,陈先生也没有妥协,他认为征收方给的补偿不合理,征收程序等也存在不合法之处,想要委托盛廷律师介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盛廷赵传学、龚鹏菲两位律师在接受委托代理案件后,和委托人细致沟通了解了案件情况,并有条不紊地梳理案件有关证据材料,及时启动了一系列法律程序。


通过信息公开答复等大量的取证工作和调查,两位律师发现此次征收存在诸多不合法之处,比如此次征收涉及到的是集体土地,但是征收决定作出的依据却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虽然征收主体同为某县政府,但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属性来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明显没有法律依据且违法。


并且,征收集体土地时,涉及土地用途的变更及耕地的保护,原则上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是县政府并没有相关审批手续,更无审批权限。因此,两位律师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决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查明,陈先生的房屋和土地都在征收范围内,庭审中律师也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辨明法律关系,为委托人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征收决定》违法,并责令某县政府采取补救措施。但对于律师和委托人而言,仅仅是确认违法,补救措施也未具体明确,这个结果并不十分令人满意。

 

与此同时,2019年4月,大批不明人员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强占了陈先生的承包地,地上附着物也被强行铲除,虽然当时有报警,但是没人处理。针对这个情况,律师另外提起了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强占承包地的行政行为违法,最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发回重审,


法院支持了陈先生的诉求。这也为委托人的后续协商创造了有利局面。

 

其实,对于律师来说,最重要的不一定是单纯追求案件的胜诉,而是实际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能够让委托人得到满意结果。所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也一直在协助委托人与征收方协商,希望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双方达成一致。

 

起初,陈先生对征收方协商时给出的补偿依旧不满意,即使是几十万的补偿再加上宅基地置换,陈先生也依旧有损失,也不符合“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基本要求。

 

在步步为营的法律程序推动之下,今年4月份,陈先生的房屋及承包地的征收补偿事宜得到了非常圆满的解决,签定了补偿协议,最终协商的补偿金额比征收之初的拟补偿金额提高了近5倍,外加宅基地安置。陈先生特地送来锦旗,以表达对两位律师的赞誉和感激之情。同时,对两位律师的专业表现和敬业精神,陈先生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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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有它的专属故事,这一面面送到盛廷的锦旗不仅承载着委托人的满意和真诚感激,更是对律师及盛廷律所的一种鼓励。盛廷律师将继续做“有温度的法律人“,为广大委托人提供专业、高品质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尽职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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