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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由刘春龙律师代理的不履行查处职责一案
承办律师: 刘春龙 已被浏览1854次更新时间:2018-08-03
关键词

2018年2月2日 星期五 09:00 
桓台县人民法院  第四审判庭
原告:张某
被告:桓台县国土资源局
律师:刘春龙(电话:13366221964)
案由: 不履行查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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