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拆迁律师开庭】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十一法庭审理由翟根才律师代理的行政赔偿四案
承办律师:
翟根才
已被浏览1711次更新时间:2018-12-05
2018年12月5日 星期三 全天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十一法庭
原告:陈某、王某
被告: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律师:翟根才(电话:13683573225)
案由:行政强制 行政赔偿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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