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职务】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曾担任:
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朝阳区律师协会合同委员会委员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
【执业经历】
翟根才律师执业三十多年来,先后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商及行政案件,为数十家企业担任过法律顾问,其间阅读了大量古今中外的法律理论书籍,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不仅如此,翟根才律师还以“诚”为本,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己任,勤勉认真,善于抓住每个案子的主要矛盾,对症下药,用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有鉴于此,翟根才律师1995年在山西省打击刑事犯罪、“南征北战”中成绩显著,先后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的通令嘉奖,1997年被评为临汾市十佳刑事辩护人、优秀法律顾问。
近年来,曾担任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朝阳区律师协会合同委员会委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
翟根才律师现为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承办数百起征地拆迁类案件,积攒了丰富的经验,在征地拆迁以及行政诉讼领域颇有研究,尤其是他清晰的思路、独特的诉讼技巧,成功维护了广大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到合理补偿,得到委托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执业专长】
主攻行政诉讼,也擅长刑事、民商、合同案件
【执业宗旨】
以“诚”为本,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己任,勤勉认真,善于抓住每个案子的主要矛盾,对症下药,用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成功案件】
刑事
1、侯林山、郭丙霖盗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故意杀人集团犯罪案中刘喜贵的辩护人,一审刘被判处死刑,二审改为死缓。
2、孙某某盗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寻衅滋事,故意杀人案,一审孙被判处死刑,二审改为死缓。
3、唐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被判死刑,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再审改判死缓。
4、张某某故意杀人案,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死刑,经辩护一审被判死缓。
5、管某某信用证诈骗案,根据起诉意见书,可能被判处无期,经辩护无罪释放。
6、张某某于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因发包人不履行合同,谎报张某某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罪,经辩护张被无罪释放。
7、袁某某也因与某国有公司的承包合同发生纠纷,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辩护被认定属民事纠纷,无罪释放。
民事
8、张某某与秦某某、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二审再审均已败诉,后委托本律师向河北高院申诉,发回重审后,原一二审法院历时2年7次开庭,均依法改判张某某胜诉。
9、刘某某与王某某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房屋涨价,原告向法院提出宣告合同无效,一审法院判决刘某败诉,经代理上诉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10、李某其父死亡后发生拆迁,家中5个妹妹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并分割600万元的拆迁款,一审法院判据败诉,经代理上诉二审仅只判据5原告继承财产30余万元,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河北某银行诉北京某公司担保借款纠纷一案,河北某银行要求北京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经律师据理力争,河北某银行撤回诉讼,北京公司胜诉。
行政
12、深圳市罗湖区“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征收案件。
13、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22户行政拆违案件。
14、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强拆及国家赔偿案件。
15、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绿化村、沙印沙棉棚户区改造征收案件,沙北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
16、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
17、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棚户区改造强拆及赔偿案件。
19、安徽省临泉县文王片区、新华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案件。
20、广东省河源河惠莞高速公路拆迁案件。
21、山西省长治市太焦客运专线拆迁案件。
22、青海省西宁市市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
23、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集体土地征收案件。
2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集体土地征收强拆及赔偿案件。
25、广西钦州“中马产业园”集体土地征收案件。
26、浙江乐清旧村改造之排除妨害赔偿案件。
27、江苏省苏州、镇江、宜兴旧村改造案件。
28、贵州安顺黄果树瀑布景区强拆赔偿案件。
29、湖北省荆州是沙市区沙印沙棉、绿化村棚户区改造案件。
30、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朝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案件。
【律师风采】
翟根才律师分享会
当事人赠与翟根才律师锦旗